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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政策红利:
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申请企业,由市、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,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奖励,并对以下情况企业给予额外奖励:
(一)纳入2019年度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,可给予额外奖励70万元,共奖励100万元。
(二)对研发投入较大的非规模以上企业,可根据企业2018年度经税务部门审核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: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在200万元(含)到1000万元(不含)的,额外奖励20万元,共奖励50万元;在1000万元(含)以上的,额外奖励70万元,共奖励100万元。
2、申报须知:
(一)申报条件
1.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经广州市推荐,通过2017—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,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。
2. 广州市行政区域外企业,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,且按管理办法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,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政策。
(二)申报流程
1. 网上申报:企业须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http://sop.gzsi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申报系统于2021年4月9日9:00起开放,2021年4月23日17:00关闭申报。申报系统为企业申请本专题资金开放,申请企业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企业信息的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,逾期无法填报(申请书模板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下载相应附件)。
2. 线下提交: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,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5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(一式2份)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(申请书模板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下载相应附件)。
3、咨询服务窗口
龙盛创智汇产业服务部 刘小姐
联系电话:020-31608136
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
地址:天河东路242号202室
联系人:聂小莉,何紫颖
电话:31608130、38029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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